東峰建設准予重整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1月18日 01/18 10:48 1.重整裁定主文: 東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准予重整。 選派施德雄 (東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 經理)、林坤財(東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 (東峰建設股皆 有限公司債權人)為重整人。選任陳貴端(建智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玉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里分行(東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為重整 監督人。債權及股東權申報期間及場所: 自2001.12.28起至2002.01.28止,在台中市太原 北部130號8樓之1(由機整監督人陳貴端會計師受 理申報 )。所申報之債權及股東權之審查期日及 場所:2002.02.04上午10:00在本院(台中市自由 路1段91號)第二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第一次關 係人會議期日及場所:2002.02.07 (10:00),在 本院第二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聲請程序費用由 東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2.債權及股東權之申報、審查及第一次關係人會議 之期間、期日及場所,如公告重整裁定主文所示 。 3.公司債權人及持有無記名股票之股東怠於申報權 利,未經申報者,不得依重整程序受清或行使權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