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雲子公司中港晶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重整案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12月26日 12/26 07:53 主旨:東雲(1462)之子公司中港晶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 重整案。符合條款:第二條第 42 款 事實發生日:90/12/25說明:1.事實發生日:90/12/252.發生緣由: 中港晶華自90年05月28日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重 整迄今,多次與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協議償債計劃及利 息以「部份付現,部份記帳」方式,歷經07個月努力 ,所幸獲得決大多數銀行的支持,故該公司之財務困 難可望獲致初步解決,已無因財務困難而有停業之虞 ,自無聲請重整之必要性,該公司為表達誠意,在與 債權金融機構充分溝通後,決議於12月25日向台灣台 中地方法院聲請撤回重整。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