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鴻科技撤銷90年現增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2月 8日 02/08 10:23 華鴻科技股有限公司撤銷9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已於2001.07.19及2001.08.17依法登報紙在案。有關現金增資 5億元部份,股繳網期間原訂自2001.08.26起至2001.09.26止。茲因經濟環境不佳、資金募集不易,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證券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應於接獲證期會通知(2002.01.28)10日內,依法加計利息返還該價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