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傳企業90年度財務預測編製之基本假設有效聲明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8月27日 08/27 10:47 大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財務預測編製之基本假設有效之聲明及會計師複核意見說明如下: 本公司90年度財務預測於2001.4.12編製完成,於2001.5.2公告,並於同年5月3日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現因本公司董事改選改動達三分之一,依規定應重編財務預測,惟經本公司評估原財務預測編製之基本假設並無重大變動,87年度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仍屬有效,且不再重編財務預測。 經安侯協和會計師事務所劉義吉、吳秋華會計師複核本公司90年度財務預測基本假設有效性聲明書及相關附件,認為本公司基本假設尚屬合理,並未發生重大變動之情形,並出具複核意見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