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光電訂2001.8.27為配股基準日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8月13日 08/13 10:34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2001.6.28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配股基準日:2001.8.27。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1.8.23∼2001.8.27。 3.增資前實收資本: 4億50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4500萬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 5億4138萬5900元,每股面額10元,分5413萬 8590 股。 5.本次增資: (1)盈餘轉增資:5760萬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28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2700萬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3)員工紅利轉增資:678萬5900元。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增資計畫:擴展研發及購置機器設備 7.股務:建弘證券股務代理部(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