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福建設訂2001.01.20為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月120日 01/12 09:44 立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2000.12.11股東常(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銷除普通股份。相關事宜如下: 1.減資基準日:2001.01.20。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1.01.16∼2001.01.20。 3.減資前實收資本: 8億元,每股面額10元,分8000萬股。 4.減資後實收資本: 36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360萬股。 5.本次減資:7億6400萬元,分7640萬股。 依股東持股比例銷除 6.股務: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北投區中和街2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