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證券與康和證券合併並以康和證券為存續公司 2000/11/08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1月 8日 11/0808:57 大元證券(股)公司與康和綜和證券(股)公司合併並以康和證券為存續公司,大元證券為消滅公司並終止經營證券經紀、證券自營業務往來案,謹因該項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大元證券繳存之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敬請上開之債權人於30日內依法主張權利,並以書面通知大元證券,逾期視為同意大元證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領回該項營業保證金,特此公告。 上一則: 康和證大元證合併增資新股權利證書訂2000.11.06發放暨上櫃 下一則: 康和證董監改選大元證券取得3席董事 鄭世華連任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