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吉電子89年現增股款催繳至2000.10.25止 2000/09/27 耐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89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2000年09月25日截止,當有部分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據公司法第 266條第03項準用同法第 142條之規定,自2000年09月26日至2000年10月25日訂為催告繳款期間。 上一則: 耐吉電子訂2000.09.13為除權基準日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