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私募專區中「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之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公司名稱: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日111/03/17,更正討論案一「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案」之說明2.「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內容。 (二)原公告:「(1)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三)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應更正為:「定價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6.因應措施:111/03/17股東臨時會,由股東發言提議更正討論案一之說明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布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私募專區」中「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 」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