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09/12/0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陳怡文 獨立董事:沈華榮 獨立董事:李斌(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5)原任期:不適用。(6)新任生效日期:109/12/09~112/12/08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