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通信訂2000.05.12為除權基準日
台民通信 (股)公司依2000.03.10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及資本公積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除權基準日:2000.05.12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0.05.19∼05.23 5.增資前實收資本:2億2770萬元,每股面額10元 ,分2777萬股。 6.增資後實收資本:3億元,每股面額10元,分 3000萬股。 7.本次增資: A.盈餘轉增資:796萬9500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35股。 B.資本公積轉增資:341萬5500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5股。 C.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A.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91500股,每股溢價發 行28元,除依法保留10%(60915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外,其於90%(548235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計算,每仟股認購240.77股。 8.增資計畫:償還銀行無款及充實營業資金。 9.股務:台証證 (股)公司代理部 (02)25048125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