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錸德合併信群科技、智碟
錸德科技 (股)公司公告經89年1月17日第5屆第20次臨時董監事會議決議與信群科技 (股)公司及智碟 (股)公司合併案。 基於經濟規模之考量,與信群科技、智碟合併,以本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信群科技及智碟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於主管機關核准本合併案後,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 89年1月17日通過換股比例為:錸德普通股1股換取信群普通股15.5股;錸德普通股1股換取智碟普通股5股。此外,在合併基準日前,本公司的資本額因股票股利分派而有所增加時,換股比例也將以等比例變動。 在合併契約簽訂之後,擬合併之各方應分別先經其股東會通過合併案,再獲得相關主管機關的必要核准後,方可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