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增列召集事由)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召集事由)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民國1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整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26號地下2樓會議室(遠東世紀廣場A棟B2)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4月29日至111年6月27日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110年度各項表冊審查報告案 3.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改善情形報告案 5.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6.本公司廢止「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案 7.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8.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9.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10.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11.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2.本公司章程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3.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增列召集事由) 4.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訂定案(增列召集事由) 5.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7.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增列召集事由) (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補選監察人兩席案(增列召集事由) (五)臨時動議:六、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受理期間:民國111年4月25日至111年5月4日止。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36號5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