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1/102.公司名稱:敏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09年11月10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 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9年11月11日至109年12月 1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暨全省 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繳 款股東之集保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