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11/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60,75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98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鴻超環保公司業務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由本公司提供借款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動產二順位抵押(2)價值(仟元):30,00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5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7,95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依合約約定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943,93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6,6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1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6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