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公司名稱:宏碁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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