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7/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09年07月28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9年07月29日至109年08月31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政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