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 於剩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 於剩餘期間內不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3/04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1)本公司於110年8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預計發行新股 上限10,000,000股。(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次辦理。(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且本公司目前尚未選定符合 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11年股東常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