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清淨海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因簡易合併向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4/292.公司名稱:清淨海化工實業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與子公司清淨海化工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淨海化工)董事會通過,依據公司法與企業併購法簡易合併子公司清淨海化工,暫定合併基準日為109年5月31日,存續公司為本公司(清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為清淨海化工,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6.因應措施:清淨海化工之債權人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5月30日止之期間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合併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桃園市平鎮區關爺東路43號) 向清淨海化工表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