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幼四路1號三樓大禮堂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八年度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報告。 5.一○八年度股東股息及紅利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改「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一○九年股東常 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桃園市楊梅區幼四路1號。 (三)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一○九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一○九年 四月二十二日止。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二、股東會議案內容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之書面提案,如有新增 議案內容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