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建議不予批准本公司產品申請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建議不予批准本公司產品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新產品註冊1.事實發生日:109/03/232.公司名稱:台灣利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於108年10月15日公告,發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審批單位)受理本公司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新產品註冊申請之後續追蹤情形;因申請送件產品所用原料牛樟芝菌絲體為牛樟芝培養制得,牛樟芝及其菌絲體不是中國保健食品可用真菌,所提供的資料不符合《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註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保健食品註冊申請服務指南》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依據《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及《保健食品註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第3.12.3 (2)(3)的規定,故審批單位建議不予註冊。6.因應措施:本公司擬申請將牛樟芝菌絲體列入中國新食品原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