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020/03/10 1.事實發生日:109/03/10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62,562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6,256,192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下一則: 公告更正本公司108年年報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