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通過處分資產案 2020/02/10 1.事實發生日:109/02/102.發生緣由:(1)因本公司擬解散,故授權公司代表人全權代表本公司處分現有相關資產等事宜。(2)本案經承報股東臨時會通過後執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董事會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下一則: 董事會通過解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