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公司公告其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公司公告其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部分使用)(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2.事實發生日:108/12/31~108/12/3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a.實際租賃面積:約129.34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198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5,580,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a.實際租賃面積:約141.44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9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6,156,000元(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a.實際租賃面積:約92.95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721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2,412,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a.實際租賃面積:約68.95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624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1,548,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465,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部分使用)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513,000元(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201,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129,000元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4,528,43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業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完成簽署租賃契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