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基準日案 2019/12/04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042.減資緣由:本公司將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並辦理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7,500,000元4.消除股份:750,000股5.減資比率:1.8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06,956,63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8/12/04 上一則: 說明媒體報導 下一則: 公司子公司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