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8/11/0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6,800,000股,每股新臺幣10元整,股份金額共計新臺幣268,000,000元。(3)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a.舊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8年12月11日至108年12月20日。b.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8年12月15日。c.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108年12月23日。d.無實體股票預計興櫃買賣日期:108年12月31日。(4)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先已發行舊股票相同。(5)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原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