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 獨立董事
公告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 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8/11/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張錦春/獨立董事(二)謝明霖/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明霖/獨立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監察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西淝河路8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集成電路相關產品、配套產品研發、生產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