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0/1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8年10月15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自108/10/16~108/11/18下午三點三十分整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股東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若於催告期間認購繳款之股東,俟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貴 股東所認購股數發放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8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