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07年財務報告 2019/08/14 1.事實發生日:108/08/142.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80324662號函。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8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108年8月30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討論解散清算事宜,所以107年度第四季財務報告應無重編之可行性。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36號公報認列資產減損。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