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胡漢良;1.公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科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6.健瑞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7.偕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8.鑫亞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光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10.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1.嘉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董事:高誌廷;1.普訊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合夥人 2.鴻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鴻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百川資本有限公司發起人兼董事 5.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獨立董事:邱健民;工研院量測中心 副主任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相似 的公司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投票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本議案經投票表決結果如下: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15,550,012權贊成權數: 15,550,012權反對權數: 0權無效權數: 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 0權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