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11/01/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會日期及時間:1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點整。二、股東會地點:台北市內湖瑞光路358巷30弄1號8樓(本公司大會議室)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二)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三)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3席)案。 (四)其他議案:解除第五屆董事、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規定自111年2月14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止停止過戶登記。五、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 遵行事項辦法」規定,受理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說明如下: (一)提名之股東資格:本次股東臨時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者,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 向本公司提出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及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 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 入議案。 (二)董事應選名額: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 (三)提名方式:符合提名資格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應 敘明被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姓名、學歷及經歷,檢附當選後願任 董事及獨立董事承諾書及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提名受理期間:111年01月27日至111年02月07日下午17時前。 (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五)提名受理處所:以掛號函件寄送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0弄1號8樓),於信封封面加註「董事及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 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六)有關提名未盡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