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制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8/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 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林文政/國立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審計委員:張喬翔/兆豐證券董事 審計委員:高端訓/李奧貝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大數據品牌顧問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照公司章程,成立審計委員會,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