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最高法院新聞稿報導說明 2019/05/30 1.事實發生日:108/05/292.發生緣由:最高法院審理107年度台上字第1831號林蔚山等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新聞稿3.因應措施:本公司今日獲悉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31號判決,駁回本公司董事長林蔚山先生上訴。本公司深感遺憾,並將依法處理相關事宜,對本公司財務、營運無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劃 下一則: 本公司公告媒體報導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