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子公司同昱30.5%股權 2019/05/10 1.事實發生日:108/05/102.發生緣由:(一)為整體營運策略及籌措營運資金等考量,擬出售所持有子公司同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30.05%股權。(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規定辦理並委任京瑞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估價報告。(三)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全權決行出售及後續處理事宜。3.因應措施:價格及交易相對人待詢價及簽約完成後,依規定另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36號公報認列資產減損。 下一則: 更正本公司108年4月背書保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