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4/22董事會決議事項 2019/04/23 1.事實發生日:108/04/222.發生緣由:一、審查通過提名中興大學紀志毅教授為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二、參加標購坐落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3、145號長春金融大樓,並授權副董事長於不超過新台幣39億元之範圍內決定價額進行投標。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標購不動產結果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08/5/2臨時董事會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