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1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11月24日截止,
經查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
(1)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
自106年11月28日至106年12月29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
永豐商業銀行南崁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日盛證券資本市場處股務代理部洽詢。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電話:02-2541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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