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7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019/02/26 1.事實發生日:108/02/26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2,595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5,259,419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下一則: 公告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