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自地委建三峽新廠案 2021/12/22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0/12/222.投資計畫內容:自地委建本公司三峽B棟廠房1~3樓。3.預計投資金額:待簽約後再行公告。4.預計投資日期:不適用。5.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6.具體目的: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委任合約總價款不超過董事會決議額度內,全權處理後續正式合約之議約與簽訂及後續新建工程相關事宜。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4季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10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