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1/05
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1)監察人:邰柏慶 原任期:110/08/20~113/08/19。
(2)監察人:翁艾荷 原任期:112/06/30~113/08/1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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