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8
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85,000元
4.消除股份:8,500股
5.減資比率:0.008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49,88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04/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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