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7日
星期一
星期一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連騰科技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連騰科技 | 2025/11/20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52,32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68566876 | 陳鴻儀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自然人董事/李惠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1)萬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京瑞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ESG企業永續規畫輔導部財務風控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自然人董事/李惠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1)萬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京瑞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ESG企業永續規畫輔導部財務風控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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