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7日
星期二
星期二
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經桃園市政府罰緩並限期改善 |立誠光電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立誠光電 | 2025/11/22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63,422,5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53125710 | 周萬順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事實發生日:113/08/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新臺幣壹佰零伍萬元整,並限期改善。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並派專人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同時,將檢討改善廢(污)水排放作業。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壹佰零伍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針對廢(污)水排放作業流程予以改善,並將增添
自動監測設備以杜絕人為疏失之機會,並已將改善完成報告及環境檢測機構之水質檢
測報告函送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備,以後將嚴格執行以避免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新臺幣壹佰零伍萬元整,並限期改善。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並派專人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同時,將檢討改善廢(污)水排放作業。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壹佰零伍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針對廢(污)水排放作業流程予以改善,並將增添
自動監測設備以杜絕人為疏失之機會,並已將改善完成報告及環境檢測機構之水質檢
測報告函送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備,以後將嚴格執行以避免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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