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審計
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務。原任監察人游玉蓮女士及陳家俊先生
任期至股東臨時會改選完成時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期為110/06/30~113/06/2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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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