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6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立誠光電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立誠光電 | 2025/11/22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63,422,5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53125710 | 周萬順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7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7,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100元溢價發行,
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5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3,14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計555,000股予員工認購,
其餘85%計3,145,000股,依本公司113年05月22日股東會之決議,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
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
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簽署相關契約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7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7,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100元溢價發行,
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5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3,14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計555,000股予員工認購,
其餘85%計3,145,000股,依本公司113年05月22日股東會之決議,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
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
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簽署相關契約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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