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3/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03月25日起至111年04月25日止,所買回之公司股份1,300,000
股未轉讓於員工,依證券交易法第28-2條及公司法第167-1條規定,逾期未轉讓予員工
應辦理減資登記。
3.因應措施:
(1)減資金額:新台幣13,000,000元。
(2)消除股份:1,300,000股。
(3)減資比率:3.59225%。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8,890,000元。
(5)減資基準日:114年04月30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