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6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龍翩真空科技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龍翩真空科技 | 2025/11/22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55,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27390847 | 主吉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吉祥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通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第8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受理期間及其他必要事項,
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擬訂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起
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二)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及獨立董事
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本次
股東會擬選舉董事4名及獨立董事3名,股東提名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三)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05月27日至
114年06月23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通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第8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受理期間及其他必要事項,
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擬訂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起
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二)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及獨立董事
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本次
股東會擬選舉董事4名及獨立董事3名,股東提名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三)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05月27日至
114年06月23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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