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解任 2023/12/1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2/12/11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1)監察人:張美杏 原任期:112/08/24~113/07/25。(2)監察人:游麗君 原任期:112/08/24~113/07/25。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2年12月11日。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