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李天佑 執行長(2)蔡文鐽 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李天佑 傑傅能源(股)公司 董事、龍翔新能源(股)公司 董事長(2)蔡文鐽 金橋科技(股)公司 董事、銳捷科技(股)公司 董事、同翔創能(股)公司 董事、同均動能(股)公司 董事、安崇數位有限公司 負責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6條之規定,除李天佑董事長及蔡文鐽董事不得參與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