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之後續處理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徐曉被告: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聯致)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蘇0591民初825號之二4.事實發生日:111/06/07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發生原委原告徐曉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園區法院)遞狀訴訟請求,以蘇州聯致110年11月23日董事會的召集、主持程序、出席人數均違反中國公司法規定為由,向園區法院請求撤銷前述董事會通過「公司土地廠房等不動產的活化方案」,將其土地廠房轉讓予蘇州群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群策)之決議;原告徐曉同時向園區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蘇州聯致名下土地及廠房,並提供擔保,經園區法院准以查封裁定。園區法院於111年4月18日作出(2022)蘇0591民初82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蘇州聯致敗訴,准予撤銷蘇州聯致110年11月23日作出的董事會決議。經評估,蘇州聯致決定對園區法院一審判決不予上訴,並已於111年5月4日向園區法院提出解除查封申請。(2)裁定情形蘇州聯致於111年6月7日接獲通知,園區法院針對蘇州聯致就其名下土地及廠房解除查封之申請,已正式做出裁定,裁定意旨摘要如下:1.解除對蘇州聯致名下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蘇勝路北85026號地塊的查封;2.解除對蘇州聯致名下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鳳里街158號產的查封。6.處理過程:蘇州聯致於111年6月7日接獲通知,園區法院已准許解除針對蘇州聯致名下土地及廠房之查封。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經營及財務方面並未產生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