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辦 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6/2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Nanoplus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持股100%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59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3,9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9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3,9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規劃需要,向金融單位申請契約條件變更,由原先109.12.14董事會通過新台幣55,000仟元額度,調整為美金1,570仟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38,92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1,34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依合約約定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3,70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5,71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7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